
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也要由实践(效果)来检验
主客体关系学研究会 吴宗熿
本文的命题,应该说,是无可非议的。之所以要确立这个命题,并展开研究和讨论,我认为,对于像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又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我国来说,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
改革初期,邓小平同志有句名言:叫做“摸着石头过河”。意思很明白,即实践证明,原有的指导性的理论有错误,不能再照搬了;正确的新的理论(实际上是指“科学”的人文社会科学)还没有出现,只好边试探边干。还说了一句“别争论”,这也实际上是出于对当时现实状况的无奈。但伟人绝对不是否定对人文社会科学需要继续探究。
今年2月,《炎黄春秋》杂志发表了谢韬同志写的一篇文章,标题是《民主社会主义模式与中国前途》,又掀起了一场剧烈的争论。毋庸讳言,这是一个关系到国家、社会走哪条路、向何处去的重大问题。其实,这类争论,自百年前“共运(共产主义运动的简称)”开始,几乎就没有中断过。但其收效甚微。那么争论的本身(方法)有没有缺陷和误区呢?
大家知道,20世纪初期,共运内部(第二国际)开始分裂成两大派。即以列宁为首的一派,认为马克思主义是完全正确的,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以德国的伯恩斯坦为首的一派,认为坚持马克思主义并不一定要搞暴力革命,通过民主方式也能实行既定的目标。因此,前者被称为“正统派”,后者被称为“修正派(背叛了马克思主义)”。
可是“正统派”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资产阶级是被消灭了,贫富差别是铲除了,工农群众是成了社会的主人了。然而经济建设的效率却很差(还不如资本主义),平均分配也并不是公平的分配。整个社会长期处于贫穷落后的状态。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不得已,像苏联和东欧又重走资本主义的老路。而我国则通过改革,将计划经济转为(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这样一来,从“正统派”中,又分裂出一个“改革派”。百年的共运,实际上呈现出三种不同的模式,即正统派领导的计划经济模式(不妨称之为“正统”模式),改革派领导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不妨称之为“改革”模式),还有一个就是西方社会民主党领导的模式(有人称之为“民主”模式)。面对如此的现实,人们自然会有各种不同的看法。长期争论不休。
争论各派所依循的逻辑前提是共同的。就是一致认定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在这方面无须争论。至于实践中出现了差异,那是执行者的问题。俗话说,“经是好的,被歪嘴和尚念歪了”。那么,上述的三大派,究竟哪派是正嘴,哪派是歪嘴呢?我们可以把他们之间百年来的批判和反驳,归纳成三大类。
第一类,认为正统派是一贯正确的。理由是这派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包括后继的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在贫穷落后的国家,首先必须进行暴力革命,劳苦大众才能得到解放,才能成为社会的主人。至于国家和百姓没有很快富起来,是因为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只是暂时的现象。认为改革派否定了“阶级斗争”,也就违背了马列主义的宗旨。执行了“右倾机会主义”路线。尽管社会经济有所发展,但贫富差距日益增大。获利最多的却是少数人,实际上造就了一个新型的剥削阶级,广大工农群众又重新沦为社会的最底层。这是明显的资本主义复辟。认为民主派只是对资本主义作了某些“改良”,只对资产阶级有利。尽管他们打着马克思主义的旗号,但实质上是假马克思主义。
第二类,认为改革派才是真正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只是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时代的需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地加以发展和创新。所以能够促使社会经济高速增长,群众生活普遍得到改善。要改革,就不能“吃大锅饭”,只能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达到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色。因此贫富差大是过渡现象,是正常的。认为正统派失败的主要原因,就是对马列搞“教条主义”,推行“极左”路线。不遵循“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则。行动上严重脱离实际。这最终只能走向失败。认为民主派完全否定了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学说是错误的。但能够从资本主义的现实出发,抑制资本剥削,关注劳动者的生活福利,是有积极意义的,是应该给予肯定的。
第三类,认为民主派是最正确的。它首先承传了文艺复兴之后所形成的最宝贵的社会精神财富——民主。认为只要通过民主方式而能推动社会进步的,就不应付诸武力。这也正是马克思、恩格斯(尤其是晚年)的主要观点。他们还通过执政,一方面推动社会经济平稳增长,同时又限制贫富差距不能过大,既有效率,又兼顾公平,逐渐实现民富国强,创建了一个“民主社会主义”的发展模式。认为所谓的“正统派”,实际上远离了马克思主义,执行的是列宁斯大林的专制主义。从而导致政治、经济全面僵化,最后走上了绝路。认为改革派搞市场经济是正确的。但政治上仍抱住列宁斯大林式的专制主义不放。也就不可避免地要犯“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的错误。不很快改正,是很危险的。
综上所述,我说你“左”,你说我“右”;我说你“投降”,你说我“叛变”;我说我“对”,我说你“错”;你说你“最好”,你说我“最糟”,……如此这般,人们不禁要问,究竟有没有一个评价上述是非的“科学”的标准呢?对此,我想列举这样一个事例。
大家知道,《圣经》一开始就是这样写的:是上帝创造了宇宙万物。第一天创造的是白天、黑夜。第二天创造的是空气和水。第三天创造的是陆地和海洋。第四天创造的是太阳和月亮。……要是遇上几个好质疑的人,肯定会引起一番这样的争论:第一天还没有太阳、月亮,怎么会出现白天、黑夜?第二天还没有陆地、海洋,造出的空气和水到底搁置在哪里?有太阳才有白天,黑夜才能看见月亮,它们只能同时存在,怎么会相隔三天才分别出现呢?……到了第七天,上帝什么都不创造了,还让大家休息,那么飞禽、走兽还有人,吃什么呢?那不活活给饿死吗?而反驳者自然也会有充足的理由。既然上帝是无所不能的,还有什么“疙瘩解不开”?……如此争论下去,恐怕把上帝争论死了,也得不出人人都赞同的答案。
当然这只是一个笑话。人们今天绝对不会产生这样的争论。因为这番争论的逻辑前提——上帝创造宇宙万物绝对不是事实,不是真理,而是人虚拟的,是编造出来的。当然这个认识,如果有谁在千年以前提了出来,无疑,他很快就会被送上绞刑架或断头台。今天,绝对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因为这早已被现代自然科学——天文学、地质学、生物学、物理、化学等所证实,已经是人所共知的普通常识。也正因为如此,既然决定万物存在和变化的原因不是上帝。那么上帝在哪天创造了什么,只能把它看成是一个神话传说。无需按照逻辑规则,进行推理和考证了。
联系上面对社会问题的争论,有一点很相似。即既然都坚持马克思主义这个绝对真理,那么用其指导实践,为什么会产生多种不同的后果呢?而且往往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这究竟是和尚的嘴长歪了,还是经本身就不正呢?如果经本身就有严重的错误,即争论的逻辑前提就是错的,那么“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再争论一万年,也绝对无法获得正确的答案。像这类关系到国家命运、社会前途的重大议题,长期听其处于雾里看花、盲人摸象的状态,这不能不是一种巨大的隐患。我们天天喊要“实事求是”,天天讲“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可用历史事实,用实践效果对马克思主义作一番“科学”的检验呢?
我们主客体关系学研究会,历经半个多世纪,已由人民、商务印书馆、三联书店等出版社,先后出版了《主客体关系学纲要》《社会是什么》《经济是什么》《教育是什么》《对马克思主义再认识》《智能时代宣言——主体学破解人类命运之谜》等10部论著,与论著相配合的还发表了若干篇论文,从而创建了一门全新的高综合性的学科——“主客体关系学(简称为‘主体学’)”。主体学的重心是研究人和社会的问题。
我们开始研究时,也曾以传统的有关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名著为蓝本。经过一番认真学习和反复思考之后,发现传统的理论,往往只抓住人权、自由、民主,以及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等属于社会浅层次的矛盾和局部性的环节,所以得出的认识,虽然含有某些合理的成份,但其中许多是片面的,甚至是错误的。用这样的“理论”来指导实践,往往只能治标,无法治本。其错误部分,不但无法治标,甚至还会造成巨大的灾难。因此,我们决定,必须以历史和事实为依据,构建一部全新的科学的人文社会科学。
历史证实,社会是人类进化的产物,而人类又是由动物和原始生物进化而来的。这说明,在生物漫长的演变过程中,包含着某种特定的机理和普遍性的规律。主体学就选定生命的起源为研究的逻辑起点。从而揭示了生物,以及后来的人类和社会的进化发展规律,是一条公理——要生存要发展,和需求、效率、合作三大定律。这些观点提出之后,很快得到一大批著名专家学者的赞同和支持,认为这是学术界的“壮举、创举”,是“真正科学的人文社会科学的创建”,“将会大大加快社会前进的步伐”,“将会影响全世界”……这里,我想针对上述关于“共运”的争论,摘取主体学中一些有关的论述,看看我们是怎样认识的。
主体学将社会运行分为合作创值和分享财富前后两个部分(环节)。这两部分实施的结果,前者表现为“效率”,后者表现为“公平”。效率和公平集中体现了国民的根本利益。因此,这是衡量和检验社会运行质量最根本的两大尺度和标准。可以说,这已成了当今世界的一种共识。
5000多年人类社会得以前进、发展,就是基本上依循了“一条公理、三大定律”,使合作创值、分享财富两大环节,基本上能够维持,并逐步向前推进。但是,由于人类至今还不清楚这些规律和环节,只能参照有限的经验和教训,因而长期处于一种自发、盲目、无序、低效的状态。其主要病症,就是在合作创值的环节中,总是存在着供求失衡(短缺或过剩),影响效率;在分享财富的环节中,总是存在着分配不合理(如掠夺、敲诈、剥削等),影响公平。产生这两大病症的直接原因,就是缺乏“科学”的宏观(国家政府)管理(主要是法治)。但从根本上讲,就是缺少用真正“科学”的人文社会科学的理论来指导。
我们在《对马克思主义再认识》一书中指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看到了资本主义存在着经济危机(供求失衡)和阶级剥削(分配不公)两大病症是正确的。而且欲创建一套学说,用以指导消灭阶级和剥削,从根本上解救劳苦大众,最终实现人人都自由平等的共产主义。这样的出发点和动机,毫无疑问,具有很强的道义的力量。但由于受时代的局限,而且在研究方法上还未摆脱德国“思辨哲学”的不良影响。从而导致马克思主义的三大组成部分——哲学误区重重,政治经济学是虚构的,科学社会主义不科学。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还没有树立起科学的社会观,即没有正确认识人类进化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也就没有找准上述发病的原因,也就自然开不出能够根治的良方。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著(如《共产党宣言》《资本论》《反杜林论》等)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有这样三个方面:
第一,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错误地认为矛盾、对立、斗争,是一切事物发展变化的动力。把这个论断运用到社会领域,从而推导出阶级斗争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主体学的观点是,有史以来,尽管阶级压迫、剥削的现象比较普遍,但这并不是社会的主流,而是一股逆流,是违背合作定律的,是一股反动力之力。被压迫剥削者起来反抗和斗争,正是对违背合作定律者的惩治,是对合作定律的维护,从而消除了社会发展的障碍。所以社会发展的真正动力是需求引申出来的(互利)合作,而不是(阶级)斗争。
第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错误地认为发展生产、生产力(唯物),就是发展经济。认为社会经济活动不能考虑需求,因为需求是属于唯心主义范畴。更为错误的是,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看成是决定社会的本质和发展的根本矛盾。主体学的观点是,经济活动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各种需求。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才要进行生产,才要发展生产力,才产生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等等。由此可见,生存发展的需求才是根本。生产和生产力以及其他的都是为了满足需求的手段,都是根植于需求的枝节。所以,没有生存发展需求这样的目的,那么这些手段就不存在,它们之间矛盾也不存在。偏离了生存发展的需求来进行生产,来发展生产力,只能是无的放矢,只能盲目地为生产而生产,只能导致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影响经济效率。
第三,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错误地认为剥削直接产生于雇佣劳动,其根基是私有制。认为只要消灭了私有制,消灭了雇佣关系,也就消灭了剥削,再实行按劳付酬,社会分配就公平了。主体学的观点是,按照需求定律,商品的价值只能是与社会需求的程度成正比,与供给的数量成反比,这才是真正的价值规律。根据这个规律,凡是社会急需而又稀缺的商品,其价值必然极高。只要这样的商品被少数人(私人或公有制中的某些部门)占有——垄断,垄断者就可能牟取暴利。这就是剥削,剥削就产生于垄断。按照价值规律,商品的价值是由社会需求的程度(质量和数量的统一),也就是对社会贡献的程度来决定的。只能按照贡献的大小进行分配,才是公平的分配。
共运的实践充分证明,所谓“正统派”,就是笃信马克思主义是绝对真理,不辨正误,完全恪守。第一步,运用暴力推翻统治阶级,消灭剥削。无疑,这是正义的革命行动。然而转入经济建设之后,还要继续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也就违背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步入了歧途。如继续“以阶级斗争为纲”,这实际上又违背合作定律,政治上必然出现专制政体。又如以为只要发展生产力,就抓住了根本,经济就能高速发展。像当年苏联片面地发展重工业,我国搞大跃进“以钢为纲”,结果造成经济结构的严重扭曲,社会资源的惊人浪费,真可谓荒唐至极。还有从错误的劳动价值论推导出来的“按劳(体力劳动所体现的劳动时间)分配”,造成干好干赖一个样的不公平分配,严重挫伤了人们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些都是正统派们坚持了马列,而实际上违背了经济社会规律的典型事例。最后,不得不以失败而告终。用效率与公平的尺度来衡量,那么正统模式的效率极差,公平也是畸形的。
正是从正统派错误的实践中、沉痛的教训中产生了“改革派”。改革派第一步就提出了“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原则。从而抛弃了“两个凡是”,否定了“以阶级斗争为纲”。这是政治上的拨乱反正,使社会走上正规发展的道路,使国家转危为安。第二步的拨乱反正,就是在经济上将计划经济改为市场经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主要区别,不是有没有计划。而是能否根据市场需求(社会需求)进行生产。这实际上是把被计划经济忽略了的根本目标——满足需求,又重新确立起来了。从而后者做到了“有的放矢”,使经济起死回生,提高了经济效率。改革派放弃了“吃大锅饭”的错误做法,实行“工资与效益挂钩”的分配的方法,这也是“拨乱反正”。从此调动了人们的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在此,有一点应该明确,拨乱反正不是创新,只是返回到常规。当然返回的,在经济方面主要是“资本主义”的常规。也正因为如此,经济得到复苏之后,资本主义的两大病症又复发了。第一是过剩,我们称之为“重复建设”。第二是剥削。我们称之为“权钱交易(在公有制掩盖下的特殊的垄断方式)”。
实践说明,改革派的拨乱反正,它的前提,实际上是从指导思想上实行“纠偏”。但是,“实践检验”的原则,仅仅应用于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两个凡是)领域。也正因为如此,例如在分配问题上,就未能彻底走出马列理论的误区。由于没有弄清什么是剥削,更不懂得剥削产生的根源。像苏联的变革,不到一年的时间,国有资产大部分转为少数官僚所有,而且是合法的。他们之中,有的可能没有雇用一个工人。这不是一种最为残酷、又最为巧妙的剥削吗?
我国自改革的第一天起,为了避免剥削,防止分配不公,就在这方面天天议论,天天做文章,天天找出路。有的说公有制最好,有的说私有制最佳,有的说股份制、混合制最通行。但是,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官员腐败越来越严重,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其实道理很简单。以现实为例,像土地(包括房产)、矿藏、工程、货币、官位等等,都属于社会急需而又稀缺的资源。只要缺乏法规的限制和管理体制上失控,当其进入流通领域,那么必定会有人通过权钱结合,牟取垄断价值。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除了少数是通过自由竞争(所谓的诚实劳动)致富外,大部分富豪(包括外逃的贪官)都是靠垄断发财的。这就是典型的剥削,是社会的“毒瘤”。由此可见,“改革模式”出现的分配不公,既有缺乏正确理论指导的因素,也说明宏观决策上存在着严重的问题。所谓严重的问题,即不排除有些执政者在耍两面派。一面假惩,一面真捞,假惩是为了掩盖真捞。从整个社会来看,改革开放造成的分配不公的恶劣程度,甚至超过了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阶段。这种趋势如不尽快遏制和扭转,就难以保持国泰民安。
仍然是实践证明。所谓的“修正派(西方社会民主党、工党等)”,即指他们“修正”了马克思主义。实际上就是不接受其中的错误理论。他们执政的方针,就是继续沿着民主和科学的道路往前走。所以现在又被正名为“民主派”。
民主派从来就不激化阶级矛盾,而是通过民主和法制来缓解阶级矛盾,所以这类国家基本上平稳前进,没有因政府的重大失策而造成严重的人祸。
民主派在经济方面不搞瞎指挥,维护着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政府适当运用财政、货币等杠杆来调节经济中出现的矛盾和摩擦,使经济不出现太大的偏差。从而能够保持经济的稳步增长。
民主派反对行业垄断,鼓励自由竞争。这已成为发达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这就有力地限制了剥削。同时,大力增加社会福利,对社会急需而又稀缺的资源(如医疗、教育等)实行国家惠民式的垄断,从而使社会分配日趋公平。
综上所述,如果用效率和公平的标准来对三种不同社会模式作一评价,毫无疑问,民主派最优,改革派其次,正统派最差。而其根源,也是不言而喻。即越遵循马列,成效越差,反之,就成效越优。如果这个结论是符合客观实际的话,是有利于社会发展的话,那么至今仍陷入这个认识误区的人们,是否也应该来个彻底的拨乱反正呢?
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又一次明确指出,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要解放思想,同时还要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显然,学习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但要使学习取得好的效果,就必须解放思想,必须坚持“实践检验真理”的原则。也就是说,不能盲目、无原则的给以完全的肯定或否定。正确的做法,只能是取其精华,同时指出它的不足和错误。
历史证明,把任何一种说教(观点、理论、学说)看成是“绝对真理”。那么,就可能使其演化成一种千古不变的教义、宗教。如果把这种“绝对真理”法制化,那么就会使其上升为一种“国教”。这样的社会主义,其后果,很可能就不是什么资本主义的复辟,而是封建专制主义的复辟。历史是无情的。
但是,历史总是向前迈进的。不过,像改革派,即使做到了某些拨乱反正,也只能算是有个良好的转折。像民主派,即使创建了一个被誉为“民主社会主义”的模式,也不是一个最标准最理想的模式。但它的不足之处也是不可无视的。即改革派、民主派等之所以取得这些成果,主要的还是基于历史的经验、感性的累积,并不是“科学”的人文社会科学的产物。如果将其正确的经验,上升到哲理的高度,即形成一种系统的人文社会科学,在这种科学的指导下,无疑它的效率还会倍增(主体学认为共创财富的潜能是无限的),分配会更加公平。从而完全能够出现一个超越资本主义的崭新的发展模式。
我们新近出版的《智能时代宣言——主体学破解人类命运之谜》,用“六句话”,对“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作了科学的展示。如果把管理社会好比驾驶一艘巨轮,那么这六句话就给驾驶者提供了一个相当完整的方略和举措。请看:
一理三律方向明(有了正确的前进方向)
需求谱系路径清(有了正确的航行路线)
双零理论防出轨(有了避免偏差的罗盘)
高效赖于科教兴(有了加倍提速的动力)
国家垄断保共富(国家惠民式的垄断,消除少数人的剥削)
和谐盛世速来临(到达理想境界——创建高效公平的社会)
将这六句话付诸实施,首先可以塑造一个全新的科学的宏观管理体制。随之而来的,将创建一个全新的更理想的社会发展模式,即“需求+智能模式”。至于这六句话的具体内涵,由于本文篇幅所限,无法具体描述。只有请读者翻阅原著了。
这样做的结果,定能体现“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发展是硬道理”、“三个代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中国和平崛起”等基本精神。有关人权、民主、自由都蕴含了,共产主义的人类彻底解放也实现了。那些历史上长期的关于社会浅层次的、局部性矛盾的“公婆之争”,不也就化为一桩桩的“笑谈”了吗?
统观历史,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民族(血统不同)、宗教(信仰有别)和阶级(利益冲突)三大矛盾。而解决这些矛盾的方法,历来多数采用标榜自身、消灭异己的做法。其结果往往相互伤害,共食苦果。一旦“科学”的人文社会科学被创立,人类的观念意识都能汇集了到这六句话上来,那么人类不就能够完全自觉地掌握自己的命运了吗?不就能够共创一个理想的幸福的世界了吗?用马克思的话来说,人类不就彻底解放了吗?这才是人类的共同出路,世界的前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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